重大UFO事件的判断标准 王思潮
最近一位爱好者结合两次UFO事件,提出重大UFO事件的判断问题(见本文后面附件),我也想谈谈自己的看法,以便交流。
一、UFO事件的定量半定量分析是科学分析的关键 四十多年来,我国出现了多次重大的UFO事件,不仅积累了较多质量较高的观测资料,而且,我国首先对重大的UFO事件开展定量半定量科学分析,研究水平已走在国际前列。 真正的用已知自然现象或人为现象难以解释的重大UFO事件,需要质量较高的观测报告和调查报告,需要科学的定量分析,并给出基本的参数,包括距离、高度、速度等,这样才有较高的公信力。 科学已进入定量分析时代,定量分析方法是证实或证伪的很重要方式;同时也是发现新事物的重要途径,有些现象,看似可用已知的自然现象或人为现象解释,用科学的定量分析方法就可能发现是新的现象,就可能敢为人先、敢于创造。 几十年来,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对于UFO研究,依然是怀疑者不少。其原因,除了有些人打着UFO探索旗号,搞玄学、伪科学,造成不良影响以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还少有UFO学者能拿出可信的事实依据,并拿出可信的定量半定量科学分析。
正如剑桥文丛 《天外智慧》一书(让·德曼著,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7月出版) 一针见血指出的: “我们不能否认,直至今天我们也没有得到证明其存在的严肃的记录。所报告的看见了UFO都仅仅是看见,而且只是几次单纯的看见(不管证据是否可信),这同真正的科学观测之间,有很大的差别。 无论如何,如果有一个UFO被真正证实的活,它将成为全世界科学家的共同财富的一部分。我们能说的只是:科学家原则上是不反对UFO的。 ……我们应该注意,这些天文学家们已经预先考虑了各种可能性,但是,他们没有试图去猜想距离,不像大多数沉溺于UFO的人,他们一般会犯这种致命的错误。斯梅特和海因诺特考虑了很多的可能性,从在高度为几千米上空的一架飞机,到在几万千米远处运动着的一颗彗星。由于不知道真正的距离,所以,这个我们只知道看起来2度大小的物体的,其真正的大小可能介于100米到1000千米之间。这种差别是巨大的,人们怎么可能对UFO的本质下什么结论呢!” 对于已知事物例如飞机,有经验的飞行员不难判断他的距离和高度。但对于UFO这样的未知事物,从一个地点目测高度和距离是不可靠的。以1987年8月27日螺旋状UFO事件为例,目击者给出的目测高度是1万米或不到1万米。而从已知地理经纬度的不同地点的不同仰角,用定量分析方法给出该UFO在东径约120°、北纬约28°.5地区上空的实际高度为(410±50)千米。两者相差约40倍之大。可见从一个地点目测UFO的高度和距离是不可靠的。没有这些基本的参数,后面很难分析它的机制。
二、重点UFO事件的判断标准 为了实现对UFO事件的定量分析,首先需要选择重点的UFO事件,其选择标准是具有两个以上分开足够长距离观测地点,同时观测到,且有较高质量的观测报告。不同观测地点的距离应与UFO的飞行高度相当。 对于用雷达或激光测距或光谱或偏振观测并取得科学数据,即使是单个观测地点的观测,也可选作重点的UFO事件,并列为质量高的观测报告. 1、对质量较高观测报告的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应满足以下标准 ①真实 ②较好地给出UFO的仰角和方向,若能绘出UFO在夜空星座中的位置和时间则更好。 ③给出观测的时间,最好还能给出观测者的手表或其他计时器(例如手机等)时间与标准时间的改正量. ④给出UFO的形态、形态变化过程、大小(相对于满月大小的比较)、颜色、亮度。有无声音。 ⑤观测地点。如果在农村,需给出相对于县城或大镇的方位和距离。 ⑥观测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图 1995.7.26UFO 张大庆在星图标出不明飞行物在不同时间所在位置和形态。左上方是在22时09分时观测到的“夜空巨眼”, 中央有一球状光团直径3度,是满月直径的6倍,外环直径 约8度,是满月直径的16倍。它就像夜空中的幽灵巨眼,神秘莫测。更令人意外的是随后忽然有一颗星星忽明忽暗地从中间的球状光团“走”出来,速度十分慢。在球状光团的下方,张大庆标出了该“星”在不同时间所在位置和星等(亮度)。
2、重点UFO事件基本参数的计算方法 有的学者希望了解,笔者是靠什么“通天之术”计算出UFO的高度和速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形成一支人数较多、水平较高的天文爱好者队伍,他们热爱天文,熟悉小型天文望远镜,有较丰富的实测经验,且分布在全国各地,形成一张有效的观测网。一些天文爱好者细心地观测了这二十次UFO事件,并标出UFO运动时经过的星座背景上的位置和时间,详细说明UFO的变化细节。还提供了观测地点、目击者的姓名和通讯方式. 而笔者本人又有多年的天文实测和野外调查火流星的经验,还多次组织过各地天文爱好者观测小行星掩星,又有在北京大学天体物理专业六年学习的专业基础. 从多个相隔足够距离的地点的较高质量的目击报告,就可以通过球面天文方法计算出UFO的飞行高度、飞行方向、飞行速度和“星下点”位置。由于有不少较高质量的目击报告,因此所计算的参数可以相互验证。 不少重点UFO事件的调查分析和计算是在事件发生当年就进行的,因为从1971年以后,笔者就一直等着这一类UFO的再次出现。
三、重大UFO事件的判断标准 通过对重点UFO事件基本参数的定量计算,就可以得出重点UFO的基本特性,如果这些基本特性用已知的自然规律和已知的人为现象难以解释,这就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重大UFO事件。
附: 爱好者 发表于 2015-5-19 21:53 全面整合徐军先生的目击事件信息,从内外围梳理信息脉络可以确定徐先生两次目击事件为真实事件,可以确定是重大UFO事件!
首先讲何为重大事件!
目击者目击物体清晰,物体外观结构构造清晰,物体又是庞大物体,体现出非人类飞行器动能状态,对目击者有产生干扰现象,会诊这些完全异常突出情况,结合目击者图例和目击者难能可贵持续不断的相关事件记录笔录,亲临现场考察和发现的现象,及见过徐先生目击近似物体的多位网友参与的讨论和举证,还有网友亲自勘察现场后发布的举证信息,这些重要情况足以表明徐先生目击事件是重大事件,而非王思潮所说要许多人目击到才可称作重大UFO事件!
再来说说举证人员,跟踪徐先生相关信息,有支持徐先生并举证的网友目前有四位信息交代条理清晰,其中两位人士信息尤其重要;一位去现场勘查后发布了相关可以举证的信息;另一位是跟随过王思潮作过几次报告会,也曾目击过UFO的人士,因为作报告会可以得到一些各地UFO的信息,该网友也发文支持徐先生,并并案对比案例结果,确认徐先生案例成立因果!如果王思潮算一个的话就是五位,王思潮曾给徐先生最初的微博目击报告写了五个字:UFO事件。
徐先生知道自己目击的是外星飞船,后有某报社诗人提醒徐先生找王思潮,后续事情进展随后发生一系列轰动影响效应,给冷寂的UFO研究带来了新的生机,一方面更加佐证了王思潮43年来的UFO研究,确立了外星飞船N次到来地球的事实又一案例例证!
难能可贵的是徐先生意识到这种概率很小的事被撞上也许有说不清的问题,随后一直没有间断记录目击后的事情,参看徐先生微博我们发现,他晚上又近距离发现了不明发光体,还有证人同时看到,随后一年零两个多月后(2015年2月8日的下午)又近距离目击到白色庞大长形的UFO,仍然无地球飞行器的动能装置!而且这次是有目击证人同时看到!该目击报告描述也很清晰到位,目击者徐先生说唯有物体上有很细致的东西没有看清楚,因为它在飞!这已经是够壮观震撼的事件了!有着相关事件阅历丰富的王思潮都说过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话!可截止到目前我们所看到的王思潮提供的国内重大UFO事件,除了河北沧州空军追UFO的事件,并没有发现有其它近距离如徐先生看清晰的UFO整体外观结构构造的案例!徐先生两次经历UFO目击事件,这已经是够震撼够神奇好运的了!这样的案例去除重大名称,那该给个什么名称才可以形容的出来!而且还有一些发生在目击者身上的事例,通过徐先生不间断的微博记录,我们可以看到徐先生同同事和领导出差,车上发生过二起共4次的不同而又细小莫名其妙不解的事例,一起事例是车到现场附近,车内有电子噪声,过了现场附近声音就消逝了,相关俩位证人一位是徐先生单位领导,一位是单位领导子女。另一起事例大家到目击者的微博里去翻看吧!相关证人都是具有高文凭的知识分子还有的是单位中层干部。
谨以以上事件内容,相关专家舍弃研究目击报告,让我们想起了央视曾经播放过有关UFO的连续纪录片,有一集好像叫:禁止入内!
看了王思潮同徐军的讨论内容,我们认为徐先生的动机没有什么出格,徐先生的意思其实就是说在国内除了沧州事件,王思潮没有给出象他目击的物体结构都清晰的事件了!这也是事实!只是徐先生话语有些看似锋芒,其目的是倒逼王思潮给出更多第一类接触者看到清晰物体结构构造的案例而已。还是在讨论的范畴里,只是方法方式问题而已!关于UFO信息,一般爱好者平常可能看到一些UFO相关信息就过去不想深入问题了,徐先生不同,他是两次近距离目击庞大UFO者,其中个人体味可能很微妙,经我们详细观看讨论的话题,看过全部事件相关信息,理清脉络,徐先生的讨论话语虽有不妥当之处,但实际体现出的是他作为被撞上的目击者的思想,一撞上还是两次目击,这个中的滋味而非一般爱好者可以体会到的感觉。
王思潮无论怎样给出了这次讨论的结果,大家都已经·有各自的答案。王思潮没有错,徐先生也没有错。这两位一老一少的先生,至少为中国真实的UFO研究和探索的案例平添了很精彩的对话内容!让大家受益匪浅!
最后,我们也不知道UFO研究的路子以后会延伸到哪条路上,也许正如“禁止入内”一样,只能到这个层面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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