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思潮先生说:“徐军先生目击的两次事件是UFO事件,也就是不明飞行物事件,他认为是外星飞船事件,这缺少事实依据和科学依据。”王思潮先生,既然您定性我的目击事件是UFO事件,请问您定性的理由是什么呢!?论证的依据在哪里!?既然王老认为我目击的不是外星飞船,这UFO是指不明飞行物,这不明飞行物是人类自己的呢!?还是坊间传说来自地心的高智能生物的呢!?这UFO总之不可能是天生的吧!总之是要有某种智能生物造出来的吧!总之不会是一块石头自己变成的吧!
2:王思潮先生说:“我通过新浪博客挂出徐军先生的目击报告,征寻其他的目击者:http://blog.sina.com.cn/s/blog_9625ad7d0101coey.html。可惜至今也未得到独立和可信的旁证。”请问王思潮先生,您有没有看我给您提供的旁证资料呢!?:
“有UFO爱好者亲自勘查了我的目击现场,写了勘查文章http://t.cn/RA56z4V”。
连和您一起做过几次UFO科普报告会的陈承坤先生,也以得到的案例信息对比举证认可我的目击事件成立,这又做何解释了呢!?
我2014年6月23日画出了近距离目击的庞大外星飞船草图,因画图不是我的擅长,草图画出来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以后,当即就有网友指认我草图画出来的欠缺之处,请问王思潮先生,这又能做何解释的了呢!?
3:况且我已经举证目击事件后发生的情况:“1是我的车在通过现场附近时,有两次车仪表台内就有电子嗡嗡噪音出现,过了现场后电子噪音就消失了,2,还有两次大晴天,我车的挡风玻璃突然出现一下很均匀的水滴,每一个水滴都很小而且均匀布满车的挡风玻璃,当时并无下雨,我车前后和同道方向并无车辆,驾驶室左右门窗也无水滴,有单位专职人员可以为证,当时她知道我的目击事件,随后又出现了一次,单位专职当时吓懵了!”我并且发誓整个目击事件都是真实的!同时发出邀请:“相关专家如果不相信的话,可以亲自去我单位调查取证!”“相关专家也可以通过我的这篇交代详实的文章,启动你们的科学方式来破案审验真伪!相关目击事件中出现的事件,我可以陪同专家到单位随访调查!”“可以陪相关专家团队调研调查取证!!!”这难道还不够严肃认真举证事件的真实性吗!?
4:而我第二次近距离目击庞大白色长方形(雪茄型)外星飞船时还有证人在场,这难道也不够举证的条件吗!?
5:王思潮先生说:“孟照国所谓外星人事件和徐军先生目击的两次事件,在国外的类似事件早已多次发生,有些人还陈述被劫持到飞碟里面,虽然不少人还做过测谎和催眠试验,但仍缺少独立和可信的旁证,都没有得到认可。”请问王思潮先生,国外类似事件没有得到认可的论证依据在哪里!?如果是“都没有得到认可”,那相关论证“都没有得到认可”的论文和案例档案文献的证明在哪里!?
6:王思潮先生说:“徐军先生并不了解科学研究的实质,科学研究重事实依据和科学依据,而不是重实体形态。科学家发现电子的时候,电子并没有以实体形态出现,但有事实依据和科学依据,从而得到科学界的承认。”王思潮先生,我也来举个例子,“球形闪电一直以来被民间百姓目击过,但多少年来,科学界都认为球状闪电是子虚乌有的现象,直到几十年前才承认它的真实性。传闻有数百人看到过球状闪电,但是数百年来它始终是一个难解之谜。2012年,西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袁萍教授带领的科研小组首次在自然界拍摄到一次球状闪电的全过程及其发射光谱,这项研究的详细内容已经发表在国际知名物理期刊《物理学评论快报》上,从而证实了球状闪电的真实存在性!"请问王思潮先生,有很多详实,细致,真实,质量很高的外星飞船目击报告,但就因为您没有近距离亲历目击过,您就不相信别人能近距离目击到外星飞船吗!?
7:请教王思潮先生!!!
外星飞船目击者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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