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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2015年上海UFO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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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10-1 21:17

正文摘要:

举办2015年上海UFO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由上海市UFO探索研究中心主办的2015年上海UFO学术研讨会。现定于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下午1时至下午5时在上海巿档案局干部培训中心会议室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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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星星的蚂蚁
发表于 2015-10-6 11:47
于由 发表于 2015-10-5 15:23
蚂蚁要参加,这决心不容易啊,从重庆到上海不近。

机会难得嘛
tansuozhe 发表于 2015-10-5 23:29
mengxiang 发表于 2015-10-5 21:48
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期待最新的研究成果!

谢谢!
mengxiang 发表于 2015-10-5 21:48
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期待最新的研究成果!
tansuozhe 发表于 2015-10-5 16:23
一篇诗了一弹琴 发表于 2015-10-5 16:05
我以为没有我目击报告的会议汇报安排,也不会有我发言的机会,王老,对不起了!
我会很珍惜这次参加研讨 ...

欢迎你报名参加2015年上海UFO学术研讨会,这是学习的机会,扩大自己的视野和提高分析疑难UFO事件的能力。
外星飞船目击者 发表于 2015-10-5 16:05
tansuozhe 发表于 2015-10-2 22:29
并不是没有徐军先生发言机会,而是没有安排徐军先生作他目击UFO事件报告的议程。2015年上海UFO学术研讨会 ...

我以为没有我目击报告的会议汇报安排,也不会有我发言的机会,王老,对不起了!
我会很珍惜这次参加研讨会的机会,也是很认真的,想好好听听研讨会的内容,所以事前请示了您的意见!


外星飞船目击者徐军
于由 发表于 2015-10-5 15:23

蚂蚁要参加,这决心不容易啊,从重庆到上海不近。
tansuozhe 发表于 2015-10-2 22:44

欢迎你参加2015年上海UFO学术研讨会,欢迎你对2015年上海UFO学术研讨会的内容(见http://www.ufocns.com/thread-499-1-1.html)等提出宝贵意见。 王思潮
tansuozhe 发表于 2015-10-2 22:29
一篇诗了一弹琴 发表于 2015-10-2 20:46
19点38分和王思潮老先生通了电话,35分钟的通话,2015年上海UFO学术研讨会,王老同意我去!没有发言机会 ...

并不是没有徐军先生发言机会,而是没有安排徐军先生作他目击UFO事件报告的议程。2015年上海UFO学术研讨会的参会者都有参与讨论的发言机会,当然,因为会议时间紧,参会者参与讨论时,发言需扣紧议题,简明扼要,不要泛泛而谈。
看星星的蚂蚁 发表于 2015-10-2 22:18
向老王申请参加!
外星飞船目击者 发表于 2015-10-2 20:46
一篇诗了一弹琴 发表于 2015-10-2 17:22
王思潮先生说了算的,没戏!
离开我国以实体出现,被目击者近距离(第一类接触)看到的庞大外星飞船重大 ...

19点38分和王思潮老先生通了电话,35分钟的通话,2015年上海UFO学术研讨会,王老同意我去!没有发言机会,只做旁观者!我去还是不去呢!?我只能是旁观者!

外星飞船目击者徐军



外星飞船目击者 发表于 2015-10-2 17:22
陈承坤 发表于 2015-10-2 11:23
徐军先生,你好。     作为曾经经历一起飞碟事件的目击者,我理解你的心情。但在现时大多情况下往往 ...

王思潮先生说了算的,没戏!
离开我国以实体出现,被目击者近距离(第一类接触)看到的庞大外星飞船重大目击案例不说,这可能就是人们所说的:不能说了!怕引起恐慌,维稳第一!
孟照国ufo事件就是最早的一个目击外星飞船事件先例!目击的人很多,结果怎样呢!?
中国98年河北沧州空军追撵过的庞大外星飞船事件也是如此,只有报道,看不到相关研究者们的巨细论文!
因此,要想得到有关外星飞船探访地球真实的的事情,只有等政府若干年后相关文件的解密或者有目击者能拍下了近距离目击清晰的视频后又能幸运安全上传网上让大家共享!
我一直在想,王思潮先生要么知道的很多,要么知道的很少,无论怎么看王思潮先生的态度都不是很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我们知道的太少,相关研究UFO的专家来此刊登的以实体出现的庞大外星飞行器近距离目击的相关研究的论文太少,这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其结果就是,普通大众只能了解皮毛,只有第一类接触的目击者最清楚,而近距离的目击者只能将真实精彩的目击事实情况烂在肚子里,我第二次有旁证的近距离目击事件汇报给王思潮,王思潮虽然很欣喜但却一反常态,在电话里就说“不搞这个了”,就是个例子!
愿你们能开拓好UFO研究今后的好路子!但老生常谈的话题,我以为还是要少说!愿有更多新人或爱好者们能近距离目击了庞大外星飞船,做好了拍下来的取证,或多人佐证,让大家知道所目击的物体是啥样的东西,普通大众就够欣喜的了。研究是科学家的事,让科学家们折腾去!至于关于外星飞船有没有来地球,已经不是再争议的问题,总有人信,总有人不信,总有人感兴趣,总有人看都不会看这个事情!我想参加研讨会的动机,主要是想借机会能了解的更多信息,没有机会也罢,我自己因为近距离目击的,是清楚一切事实的,我的任务已经完成,在研讨会上当不当角色,搞不搞UFO的科普志愿宣传者对我来说不是很重要!我的一系列发表的有关近距离目击外星飞船的文章足以说明了一个真真近距离(第一类接触)目击庞大外星飞船者的超值贡献和价值!
最后,希望你们把UFO研究搞的更好哈!同时建议专家们把可以定性的目击物体能给定性的就给确定下来,不是UFO就不是UFO,是就是,是外星飞船就是外星飞船,不是就不是!没有什么说不清的标准,说不清楚就不是专家!

外星飞船目击者徐军

外星飞船目击者 发表于 2015-10-2 11:54
陈承坤 发表于 2015-10-2 11:23
徐军先生,你好。     作为曾经经历一起飞碟事件的目击者,我理解你的心情。但在现时大多情况下往往 ...

说说为什么会有许多的孤证问题!:

1,许多目击者因为文化层次的问题,不知道汇报和该如何汇报!
2,一些目击者怕汇报后被别人嘲笑或迷信或有恐惧心理,基于某种心理层次的活动之下,放弃了汇报!
3,就全世界UFO真相的研究,各国政府采取的姿态都很低调,所以民间有阴谋论,掩瞒事实论,我们只能说,基于各国UFO解密的档案时间的事实来说,的确有近距离目击重大外星飞船事件在被掩瞒的事实存在!


希望专家不断务实推进UFO更深层次的研究的同时,能够抽丝破茧的破案,勇于破雷区,禁区,以真实珍贵的近距离目击者的第一手目击报告展现务实科学的研究工作态度!否之,避开实体出现的UFO不谈,这里面的猫腻实在太大!!!

附:
艾伦·海尼克博士给《飞碟探索》的创刊贺词
飞碟探索杂志 发布于2015年3月31日 17:15
J· 艾伦·海尼克博士(Dr J.AllenHynek) 是世界著名的UFO 权威,曾任美国空军“蓝皮书计划”顾问长达20 年,亲自调查过许多重要的UFO 案件,处理过美国政府的有关档案,被美国空军称为“对UFO 知道得最多的人”。
海尼克博士是美国西北大学天文学教授,历任天文台台长、天象馆主持人、天文物理观测台台长、卫星跟踪计划领导人、实用物理实验室监督人、天文研究所所长等职。他为许多天文杂志撰稿,著有《UFO 经验谈》、《海尼克的UFO 报告》、《现实的边缘》( 与法国天体物理学家合作) 等论著。
在“蓝皮书计划”告终后,他与一些科学家创建了“不明飞行物研完中心”CUFOS), 该中心拥有200 名调查员、物理化学实验室、处理资料的电脑、全时UFO 报告自动电话设备。
海尼克博士希望有一天能到中国,与中国科学家一起讨论并研究UFO 问题。下面是他为本刊创刊写的贺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本UFO 杂志创刊号的出版是一件非常值得注意的事情。作为美国“不明飞行物研究中心”主任,我感到荣幸并乐于对这本重要的刊物表示欢迎和敬意。我还要代表不明飞行物研究中心的全体科学工作者向这本刊物的编者和出版者表示祝贺。预祝这本杂志在向中国人民负责地提供有关UFO 现象的精确资料方面取得巨大的成功。UFO 现象也许是我们时代最具潜在意义的重要现象,愿这本杂志将有助于推动科学工作来解开UFO这个谜。

美国不明飞行物研究中心不仅愉快地向这本杂志的编者并通过他们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一领域认真进行研究的科学工作者致以祝贺,而且乐于给予大力合作。我们期待着两国的科学家之间交流研究成果,交换意见和看法。我确实期待着我计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访问以及我的同事艾伦·亨德里的访问。他是不明飞行物研究中心的首席调查员,也是《国际UFO通讯》的编辑。这一访问将向双方提供一个极好的机会来认真讨论UFO 这个题目,有机会把我们过去许多年来所进行的工作成果带给你们,并为我们两国在这一领域内进行科学合作建立起一个持久、坚实的基础。

同时,在这有限的篇幅中我想通过向这本新杂志的读者介绍一些关于在美国以及在世界其它地区的UFO 现象的历史情况来开始进行这方面的资料交换工作,我还想介绍不明飞行物研究中心所进行的工作情况。

那么,迄今为止关于UFO 我们掌握了哪些情况呢?

也许我首先该作一自我介绍并且对你们讲讲我这个研究天文的学者,起先是怎样开始致力于UFO问题研究的。那是在1948 年,当时几乎人人都认为飞碟( 当时UFO的名称) 是无稽之谈,不过是歇斯底里大发作的产物,是荒谬的狂想。在那个时候,包括我自己在内,人人都认为这件事是无聊的赶时髦,也就是说是一种狂热的产物,它风行一时很快就会冷下去的。但是我们的看法错了。

我在美国空军的要求下,作为一个天文学家去协助他们分析UFO 报告,以确定其中有多少可以归于天文事件,比如明亮的流星、行星和闪烁的星星等。

在好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持怀疑态度,我感到每一份UFO 报告只需要进行简单而雷同的解释就行了。可是随着时光的流逝,我感到它们并不是赶时髦的产物。我还了解到UFO 报告来自世界各地。目前。在我们不明飞行物研究中心有一套UFO 报告的电子计算机编目,叫做U F O C A T,它收藏了大约75,000 份单独的报告,这些报告来自近140 个国家——几乎与联合国成员国一样多!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事实。UFO 报告超越了民族和文化的界线,而且不论来自世界的哪一部分,报告的内容都十分相似。

最后,我注意到那些报告UFO 的人的种类。大家普遍认为,UFO 报告主要来自知识较少的人、相信迷信的人,甚至来自“极端分子”,但结果不是这样。许多UFO 报告( 当然不是所有的) 证明是来自很有知识的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甚至来自科学家。真的,有许多人不愿讲出他们见到UFO 的经历。确实,越是有阅历的人往往越不愿报告,他们唯恐遭到朋友和同事的取笑。我们其实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每一份UFO 报告送来的同时也许就有多达12 起UFO 事件没有报上来。

把所有这些资料收集到一起使我最后终于改变了我对UFO 事件的看法。作为一个科学家,我不得不承认,一种叫“不明飞行物”( 大概这还不是最合适的名称——可能叫“不明的异常现象”更好) 的现象是存在的。当然它们是值得研究的,而决不仅仅是供人笑笑而已。嘲笑毕竟不应成为科学方法的组成部分!

用对一种现象的解释来代替这种现象本身同样也不是一种科学的方法。比如,一个人在完成研究工作之前是不作出回答的。因此,假设UFO 就是从我们银河系遥远的地方来访的客人,这是不对的,因为除非研究的结果证明了这一点。而实际上,这一研究工作目前还尚未完成!因此,我们必须说我们还不知道UFO 是什么东西。不然的话,这东西就不会再叫不明飞行物(UFO) 了!

当然,已辨明的飞行物(IFO) 是存在的。有些人对飞机、星星、气球等物体认不出来就常常把它们当作UFO 来报告。还有这种情况,很普通常见的东西诸如明亮的流星、奇怪的云层和飞机等在异常条件下看起来其形象有时甚至会愚弄一些有知识的人。

当然也会有一些人不自觉地被愚弄,他们会因为别人见到了UFO.所以也想看见一个UFO,于是就欺骗自己而把某种自然界的或者人造的现象当成一个UFO。

当我们对这些有意或无意的错误留有适当余地的时候——不幸这样的错误是很多的——剩给我们的部分却是非常有趣而又令人迷惑的东西。这些报告都是各不相同的吗? 能否将它们分门别类呢? 结果证明,UFO 报告确实能按它们出现的方式和它们所产生的影响来进行分类。

按报告的内容,UFO 起先可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从相当远处观察到的,另一类则是非常近处见到的。这当然是一种从观察角度进行的分类,它并没有告诉我们关于UFO 本身的情况。但是,它却是研究这个问题的一种非常有益的方法。

先说第一类:报告在夜间见到的那些UFO,一般看到的是光而不是形状。我们可以叫它“夜光”。但是称得上夜光的光不能解释为飞机、流星和星星等。它必须确实是奇特的光!其次是白天见到的UFO。因为它们一般多多少少被说成是椭圆形的——实际上看来常常像两个反合在一起的碟子——所以我们把它叫作“白昼盘”。这些就是最初从一些国家报来的所谓“传统飞碟”。

第三种观察分类可以称为雷达案例,即主要是由雷达侦察到的UFO 事件。当雷达证实了一种可见景象时,我们把它叫作雷达视标。这当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类别,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把可见景象和雷达数据结合到一起了。

现在谈谈在近处见到的UFO。所谓近处,我们是指200 米以内。我们把它称为“近遇”。这一类似乎也可以分成三部分:“第一种近遇”、“第二种近遇”和“第三种近遇”。

“第一种”UFO 的特点是缺乏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这种UFO 出现时可能很大很吓人,但是它们对人、对动物以及对无生命的东西都没有产生影响。

“第二种”UFO 不是对有生命的东西就是对无生命的东西或同时对两者产生了影响。

“第三种”UFO 的报告里出现了“外星人”。这种生物据说约有4 英尺高,头大身子小。

所有以上六种类型的UFO 是在许多书籍和文章中经常被描述过的。但要详细了解的话,请读一读我写的书《UFO 经验谈——一份科学调查》。事实上这本书是最早提出这一分类方法的。我们可以非常简单地说一说这些不同类别中报道的UFO 产生了什么影响以及它们自身的举动如何。它的举动一般来说是无法被解释为自然现象或人造装置动作的。

夜光常常被说成是桔红色光球,它可以慢慢地离地或在树梢之上移动,但也能非常突然地以一种极快的速度起飞。这些东西有受控动作,包括直角转弯,这对我们来说似乎是不可能做到的。

“白昼盘”也能以极快的速度起飞,表面上看好像不费力地离地翱翔,且没有什么声音。这是任何一件人造装置所做不到的。这些东西一般看上去像金属,直径大约为20 到30 英尺。

“第二种近遇”在科学上是特别重要的。因为实际上只有在这些事例中,UFO 才在它到达的地方留下了某种痕迹:地面的洞( 着陆痕迹)、烧焦的地面、烧灼的植物、断裂的树枝、对电路的干扰;凡牵连到人和动物时,它能形成短暂瘫痪、皮肤烧伤、眼睛疼痛、恶心以及其它多种身体上的不适。

以上这类UFO 事例的重要性在于UFO 的形迹能够在实验室里进行研究,可以对损伤了的青草和其它植物的标本、受影响的地面、被烧过的物体的样品或者是损坏了的仪表进行多种实验测试以查明造成这种损坏的原因。

“第三种近遇”向我们提出了最大的挑战,因为看来我们现在正在和其他智能生物打交道。至今我们还只有一些这种生物的图画;好像还没有人能搞到真实可信的照片。因此,我们只有以受惊的目击者的陈述作为依据,我们是否接受这样的陈述主要取决于目击者的名望、教养和身份。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绝大部分目击者相信他们的经历是真实的,同时他们也和我们这些调查员一样对他们经历的UFO 现象感到迷惑不解!

在许多UFO 事例中,目击者十分困惑,因此只好对这些事件保持沉默,害怕说出去会被朋友们说自己的精神不正常。确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提出真正的UFO 目击报告的大概只有10%弱。我在美国国内以及世界其它地方的旅行中不断收到许多过去从未报告过的UFO 案例和报道,这些人过去一直在等待着,直到某个有见识的并且持赞同态度的人来了,他们才说出他们的UFO 经历,因为这样的人不会取笑嘲弄他们。

在中国建立起一个报告UFO 现象的科学体系是非常重要的。本杂志的编者愿意与美国不明飞行物研究中心合作来接受目击者的UFO 报告。在不明飞行物研究中心,UFO 报告可以成为世界范围的电子档案的一部分。收集具有代表性的数据是科学方法的第一步。

因此,我们在这里想告诉你们该怎样报告一次UFO 事件。假设在某一天或是一个夜间,在户外( 或许就是夜里吧,因为大部分UFO 现象发生在夜里) 你突然在一个不知道的地方,看见了一个UFO,也许它来到你的近处,近到足以归为“近遇”(200 米以内) 时,你应该做些什么才能使你的观测对科学有价值呢?

首先,如果可能的话,找到这起事件的多个目击者。这不仅在科学上是重要的( 几个人的证明总比只有一个人来得更有价值),而且对你个人也是重要的;因为能够有人和你合讲一个故事,他就是在“支持你”,这是令人鼓舞的。当然,如果手头有一架相机,那你一定要把它拍下来。因为照片也许是最好的证据!

第二,这一事件一结束,你就当即把刚发生过的经过情况简单地写出来:地点、时间、延续了多久、有没有声音、是什么声音、颜色、高度及其动作。把当时的气候情况记下。如果有云,UFO 是在云的上面还是下面飞过?UFO 是否着陆了? 如果降落了,那么地面上是否留下了痕迹? 现场是否有动物? 如果有,动物的反应如何? 然后写下你对这整个事件印象最深刻之处。
之后你就立即把报告寄到北京《飞碟探索》杂志编辑手里,他们将会负责把你的报告收入科学档案中去。如果你不想让大家知道或引用你的名字,你就写明这一点。因为我们不想让你为难。在美国不明飞行物研究中心,未经本人同意我们从不公开报告者的名字。我们感兴趣的是科学数据而不是人名。但是我们确实需要知道你是谁,这样我们就可以向你询问你在原报告中没有提及的那些情况。

请允许我再说一遍,能向这本新的UFO 杂志的全体读者致敬,我感到十分荣幸和高兴。我们两国在这方面将建立起重要的联系,以交换科学观点和资料,这是我最大的愿望。致以最衷心的祝贺! 我期待着早日和你们大家面谈。


美国不明飞行物研究中心主任J·艾伦·海尼克博士(Dr J.Allen Hynek)1980 年10 日于伊利诺斯州埃文斯顿市

外星飞船目击者徐军
外星飞船目击者 发表于 2015-10-2 11:30
作为近距离目击庞大外星飞船目击者,本人也想参加2015年上海UFO学术研讨会,并希望能在会上得到汇报发言的机会,我目击的是外星飞船还是UFO?!我希望通过此次参加研讨会汇报情况后,能以我的真实目击报告更加务实地推进UFO研究更深层次的工作!报请王思潮先生能给予意见和建议!!!

外星飞船目击者徐军
陈承坤 发表于 2015-10-2 11:23
      徐军先生,你好。     作为曾经经历一起飞碟事件的目击者,我理解你的心情。但在现时大多情况下往往难以做到。一起有重大影响的UFO事件,仅仅凭个别人的目击报告,即便他的目击事实千真万确,但这不足以取信于UFO研究专家学者和广大UFO爱好者。 他们会向你提出许许多多的问题,要求你举证你的目击报告。  因为目前仅有你一人的目击报告。如果当时现场也有多人报告,或者异地也有与你相吻合的同类目击报告,才算有进一步调查价值。   再说,民间研究机构不是政府专设机构,没有活动经费,所以一般不可能派出人员前往调查。  例如我,尽管目击事实千真万确,并且从80年代起就开始向社会报告了,但直到2011年才算被社会真正发现。    换言之,是因为我的目击报告,在那一年,偶然原因,才知道与几十年前另外三人的报告形成吻合。并且是在此前提下,我拿得出包括日记资料、书信资料、邮资凭证资料、以及他人出具的相关书证资料,才得到包括天文学家在内的专家学者和UFO爱好者的确认。
      安下心来,业余做做研究,与他人探讨交流。总会淘到真金。

                                       陈承坤
                                                             10月2日
外星飞船目击者 发表于 2015-10-2 10:19
孙国治 发表于 2015-10-2 00:12
预祝会议圆满成功!!期待着中国UFO研究事业再上一个台阶!


愿研讨会收了目击者的目击报告,能给目击者目击事件一个公正公平,科学的定性结果!否则,研讨会干的就都是收集了人家目击者的真实珍贵的目击情报而已!!!


外星飞船目击者徐军
孙国治 发表于 2015-10-2 00:12
预祝会议圆满成功!!期待着中国UFO研究事业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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