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1972年,摘录) 发射国对其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或给飞行中的飞机造成损害,应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 赔偿损害的要求,须于损害发生之日起,或判明应负责任的发射国之日起一年内向发射国提出。 营救宇航员、送回宇航员和归还发射到外层空间的物体的协定(1968年,摘录) 每个缔约国获悉或发现宇宙飞船人员在其管辖的区域、在公海、在不属任何国家管辖的其他任何地方,发生意外,处于灾难状态,进行紧急或非预定的降落时,要立即通知发射当局;在不能判明发射当局或不能立即将此情况通知发射当局的情况下,要立即用它所拥有的一切适用的通信手段,公开通报这个情况; 每个缔约国若在它管辖的区域内发现空间物体或其组成部分时,应根据发射当局的要求,并如有请求,在该当局的协助下,采取它认为是切实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空间物体或其组成部分。 履行保护和归还空间物体或其组成部分义务所花费的费用,应由发射当局支付。 |
为什么中国上个月发射的火箭,这个月才落回到了地球上? 火箭第二级的任务是把运载的卫星送入最终的绕地轨道,因此在发射任务完成,也就是所谓的星箭分离之后,火箭第二级本身也跟人造卫星一样,进入了环绕地球的轨道。 长征七号火箭首飞运载的是一个试验性的返回舱,因此发射后火箭第二级所处的轨道并不太高,距离地面大约200多千米,不到300千米。在这个高度上,尽管大气已经非常稀薄,但仍然会产生微弱的阻力,一点点减慢二级火箭的运行速度,进而降低它的轨道高度。 看到没有?空气阻力使二级火箭减速,于是轨道高度降低;高度降低又让二级火箭遇到更多的空气,导致阻力变大;而变大的阻力又会进一步拖慢二级火箭的速度,让它的高度变得更低…… 就是这样一个“恶性循环”,导致长征七号二级火箭,在升空超过1个月之后,终于从绕地轨道上跌落了下来,重新回到稠密的大气层中,化为了一大团火球。 为啥掉在了美国? 那为什么会掉到美国呢?是专门设计好的,还是纯属意外? 当然不可能是专门设计好的。太空垃圾从天而降,主要是因为高层大气里的空气阻力在拖它后腿。空气阻力的大小,与许多因素有关,比如太空垃圾的形状,再比如高层大气的空气密度。 二级火箭的形状虽然规整,但完成任务之后它的姿态可就不受控制了,很可能会胡乱翻滚。而高层大气的密度,更是受到太阳活动等许多不可控因素的作用。比如说,太阳偶尔一打喷嚏,地球大气就可能会膨胀一圈,太空垃圾受到的空气阻力一下子就会变大许多。 总之,想要计算出长征七号二级火箭会在几点几分掉到哪里,就好像要解一道有太多未知数的方程组,根本就不可能做到很精确,只能根据实时追踪的轨道数据作一个精略的推测。 从这个角度,可以说长征七号二级火箭掉到美国西部吓到许多人,纯属意外! 火箭砸到头,咋办? 会不会砸到美国人的花花草草,砸坏东西要不要赔呢? 从视频上可以看到,二级火箭再入大气层之后明显已经解体了,不过也可能会有一些东西没有在高空烧完,最后掉落到地面上。所以说,砸到花花草草应该还是有可能的。 不过,砸到人的概率就不太大了,毕竟地球表面的大部分地区都还算是人迹罕至的(别忘了海洋)。有史以来,被掉落回来的太空垃圾砸中而受伤的案例,只有一起,也发生在美国,而且那次也只是轻伤。 地球挨过很多砸,但你一个大活人被陨石打到头的机会很渺茫。 如果真的这么倒霉,长征七号二级火箭掉落下来砸坏了美国人家的东西,那么按照《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中国还是有可能要赔钱的。历史上曾经发生过,苏联的核动力卫星坠落在了加拿大境内,最后苏联赔了加拿大300万美元。 不过,这件事情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也没看到美国有报道说谁因此而受到伤害,估计这回应该问题不大,不会涉及到赔偿了。 其实地球轨道上还有太多这样的太空垃圾,时不时就会从天而降一个,在高空化为壮观的火球。只不过,刚才说了,地球上大部分地区都人迹罕至,比如占地球表面积超过70%的海洋。所以,大部分太空垃圾的陨落也不会有人看到,连消失都消失得默默无闻。从这个角度来说,咱们的长征七号二级火箭,还真是不甘寂寞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