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O研究

标题: 我对2015年5月23日内蒙等地UFO事件的分析观点 [打印本页]

作者: 外星飞船目击者    时间: 2015-5-29 00:32
标题: 我对2015年5月23日内蒙等地UFO事件的分析观点
我对2015年5月23日内蒙等地UFO事件的分析观点
——回孙治国先生之问




王思潮老先生发布了对《2015年5月23日内蒙等地UFO事件的分析》的文章后,作为个人看法和观点,我发帖说:
我就说了是导弹试验不是什么UFO!”
孙国治先生问我:是导弹试验,那导弹的发射点在什么地方?观测地点范围的角度观测这条“轨迹”有什么异同?
我依据自己以两次近距离目击庞大外星飞船事件的亲身体验和细致的观测结果,重新详细提出
我个人的观点来回答孙先生之问:
导弹发射点俺都知道那还得了!观测角度异样可参看王思潮其它相关案例目击报告!
UFO只是指不明物体,所以王思潮说这个云也好,烟也好,也是UFO也没有错,说不清的,没有下结论的都是UFO。
国内一说到UFO,许多人都习惯想到外星飞行器上面,从而能吸引大众眼球;UFO其实什么都不是!把出现的UFO现象或物体能够给研判出结果出来,才是UFO研究的目的!所以如果是没有结果的答案,UFO是什么都不是!
关于这个案例的研判,你要说是UFO,就是说是说不清的问题!
现在王思潮给的答案也说可能是导弹试验。
我在王思潮答案出来之前就说是导弹试验,我这么给出答案无非是参照人类航天器在空间活动时所体现出其特征和机制之迹象。这个一般稍有点懂得航天器常识的人都知道,网上有网友说这是反导什么的,那是另一种观点,总之观点和结论都是导弹造成的现象。
那么为什么不是外星飞行器现象!?外星飞行器如果喷出的物质都是我们人类航天器造成的现象,那还是外星飞行器吗!?以我2013年11月11日近距离清晰目击庞大钟罩型外星飞船外观的结构构造来看,该物体底盘平整,布满无数蜂窝状圆形的洞,洞在远处看似“灯”,近看是洞口里是光,且并无光束出来,却在地面投射出一个不大的圆形的光圈,如此悬浮在空中不喷射任何物质,有什么东西可以支持这个100米左右大的物体,高度也有50米左右,如此庞大碳黑色金属体不掉下来!?有人说它有反重力作用;我只能说有反重力现象,我们并不清楚其作功机制,也不符合目前庞大航天飞行器作功机制!尤其重要的现象是,其物体底盘平整,在底盘最外围8点钟方向有一个灯照射到我时也没有光束,更重要的是这个灯和所有的洞口所表现出的表象都一样,并不让人看到后觉得是个灯和有异样,这个灯和其它的“灯”一样很亮但不刺眼,要知道所有有光亮的洞口呈现在物体底盘下是蜂窝洞状,并无有凸出物体状态,而这个唯一的灯光却可以作360度的向外旋转照射,正常光以物理现象应该从投射口出来只能作直线照射状态,也就是说这个灯的光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呈现直线状态只能照射到地面,然而它却可以从洞口出来后以90度的转弯现象出现,还可以去实现调节角度向外照射,这个作功机制应该是我们现在科学家所未能掌握的高端科技!今年我才在网上看到美国才初步研制出这种技术,光从塑料洞口出来可以弯曲作90度向外射出,但相关技术和外星飞船灯之机制作用完全是两个概念,我微博上转载过相关信息(见我下面粘贴的微博信息)。而我今年2月8日下午第二次又近距离目击白色长方形(若雪茄型)庞大UFO,无飞机机翼和螺旋桨,物体两端都是实芯,无开放洞口助推装置,其飞行速度最慢时只有20迈,也可以突然悬停,速度最快时瞬间只看到很小的踪影,当时我开车在追,车速60——70迈左右(因为江边坝埂路无法再开快),估计它的最快速度达到200多迈以上,它什么都不喷,没有喷射口,其作功机制也不符合现有航天器表象。所以依据我两次近距离亲眼所见庞大实体外星飞行器,看清晰了外星飞行器所有的外观结构构造和作功现象,我认为此次内蒙、宁夏、陕西等地目击到奇异似龙状明亮UFO事件不是外星飞行器造成的现象!就是个导弹发射后造成的现象!
回答完毕。

以上纯属我自己近距离两次目击庞大外星飞船后的个人心得观点和看法,水平有限,还望大家来讨论和批评指正!



附:我的微博信息:
//@作家吴岩: 澳//@外星飞船目击者徐军: 这就是为什么我近距离目击的钟罩形外星飞船底盘是这样的结构构造,但飞船的光从底盘的光洞里出来,没有光束,却可以做360度向外的探测!/@紫金山天文台王思潮 @黄志澄

@中国科技网
【光束在不衰减的情况下实现了小角度转弯】一种类似蜂窝的塑料材料不但能引导光束实现精确的小角度转弯,还能在整个过程中保证光束的强度和完整性丝毫不受影响。由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埃尔帕索分校和中佛罗里达大学联合开发出的这种技术有望进一步拉近高性能光学计算机和现实的距离。O网页链接





3月23日 11:01 来自 微博 weibo.com



4月18日 20:26 来自 360安全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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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星飞船目击者徐军




作者: tansuozhe    时间: 2015-5-29 10:40
  我没有说过2015年5月23日内蒙等地UFO事件可能是导弹实验。我说得很清楚·:“我估计是一次高空试验。”
  对于徐军先生2013年11月11日不明飞行物(UFO)目击情况调查表,我已通过自己博客转载(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9625ad7d0101coey.html),并写下按语“现转发2013年11月11日不明飞行物(UFO)徐军目击情况调查表 ,欢迎遇到相似现象的目击者提供目击报告,同时欢迎各位网友参与讨论。    王思潮   2014-02-18”。
   我希望得到不同地点同时的独立的观测报告,很可惜徐军先生2013年11月11日不明飞行物(UFO)至今未得到证实。所以徐军先生2013年11月11日目击的不明飞行物无法说是外星飞船,但目击报告会存档。徐军先生2015年2月8日下午我和朋友一起近距离目击到雪茄型白色UFO,至今也未得到证实,也无法说是外星飞船,目击报告也会存档。
   在美国,类似的事件不少,有些目击者还经过催眠和测谎,仍得不到证实,也无法说是外星飞船,不属于重点UFO事件,至今并无重要进展。 他们几十年前走过的弯路,我们不应再去走,还去认为是外星飞船。
   我希望找到不同地点同时观测到的独立的多份高质量观测报告,  这是良苦用心,尽管挺难,但仍需努力,否则就得不到证实,科学研究就得不到承认。
  建议各位看中央电视台纪录片频道播放的《绝密档案不明飞行物》特辑节目,先看第一集(http://pan.baidu.com/s/1sjM8QhJ),认真看和思考。该节目在开头就指出,有一两名确凿的目击者,这样的报告很容易被推翻。
   我多次说过,  重点UFO事件的判断标准:为了实现对UFO事件的定量分析,首先需要选择重点的UFO事件,其选择标准是具有两个以上分开足够长距离观测地点,同时观测到,且有较高质量的观测报告。不同观测地点的距离应与UFO的飞行高度相当。这样既可利于测出实际的基本参数,还可相互验证。有时候,仅仅两三份质量较高的观测报告还不一定够,例如,对1995年7月26日UFO事件的分析,我就是根据1995年7月26日UFO 26份质量较高的观测报告和调查报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5-30 11:27
tansuozhe 发表于 2015-5-29 10:40
我没有说过2015年5月23日内蒙等地UFO事件可能是导弹实验。我说得很清楚·:“我估计是一次高空试验。”
...

我认为王思潮这种的说法有问题!大家来看看我说的对不对!看看大家能否找出问题的最终的答案!
现在这样打个比方吧:
徐先生目击了一起谋杀案,
犯罪嫌疑人带着被害者跑走了,
徐先生向著名刑警做了汇报,
该刑警既未到现场勘查,只登记了案件,然后该著名刑警还在自己相关研究的刑事案例博客上挂出徐先生的案例,并在国家安全刑事案件案例研究报告会上说:向全国人民力推徐军先生目击的一起谋杀案案例。
隔了一些日子,该著名刑警然后说徐先生的汇报不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是不是谋杀案,仍然得不到证实,希望能得到其他的证人来举证,一二个证人还不行,需要其它多地不同地点角度的证人来举证,尽管很难,但我已经在博客挂出案件案例,寻找其它目击证人,这是良苦用心,否则案件就得不到证实,案件就得不到科学承认,建议大家看看央视的谋杀案案例纪录片,在美国也有这样的案例,但也得不到证实,也无法说是重要案例,相关当事人还经过催眠和测谎,仍得不到证实,也无法说是谋杀案,不属于重点谋杀案!
该著名刑警然后例举了自己破案的案例,用的是科学的破案手法,有数据支持自己破案的案例,还特意说:有时候,仅仅两三份质量较高的目击证人报告还不一定够。
现在大家思考看看这位著名刑警以上言论到底说的什么事!?为什么要这么说!?我反正是晕了!!!徐先生目击的谋杀案既然不重要,该刑警又为什么说这么多话?!徐先生的目击谋杀案既然得不到证实,即使有少数一二人证实,也得不到科学承认,还要存档干嘛!?还要在相关国家级的报告会上说向全国人民力推徐军的目击报告干嘛!?这里面到底有什么玄机!?这里面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这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需要如此费劲地要绕过来绕过去地说事?
谜案就交给大家来看看能否破了这个案件!!!
作者: 外星飞船目击者    时间: 2015-5-31 10:04
游客 114.99.155.x 发表于 2015-5-30 11:27
我认为王思潮这种的说法有问题!大家来看看我说的对不对!看看大家能否找出问题的最终的答案!
现在这样 ...

裁判交给人民!!!

外星飞船目击者徐军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24 11:40
游客 114.99.155.x 发表于 2015-5-30 11:27
我认为王思潮这种的说法有问题!大家来看看我说的对不对!看看大家能否找出问题的最终的答案!
现在这样 ...

你既然提到了破案,那你知道司法领域【疑罪从无】的概念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24 11:50
游客 114.99.155.x 发表于 2015-5-30 11:27
我认为王思潮这种的说法有问题!大家来看看我说的对不对!看看大家能否找出问题的最终的答案!
现在这样 ...

徐的目击只是孤证,而且仅是口述。换句话说,基本没什么用,除非还有他人目击到,而且清晰拍摄下来。这样徐的目击才可以作为佐证。

至于王思潮 “力推” 的目的,一是向社会征求同一事件的其他报道,既然没有征集到,那就只能存档了,若干年后若有人拿出同一事件的确凿证据,徐的报告才能派上用场。另一方面,“力推” 也是作为对民间UFO探索的鼓励。


作者: 外星飞船目击者    时间: 2015-6-24 16:58
游客 159.226.148.x 发表于 2015-6-24 11:50
徐的目击只是孤证,而且仅是口述。换句话说,基本没什么用,除非还有他人目击到,而且清晰拍摄下来。这样 ...

1:有用还是没有用,主要体现在提供的详实,细致的目击报告内容有没有价值上。
2:对一般普通大众是没有多大用的;对王思潮和其它相关专家是绝对有用的!
3:目击者提供了详实,细致的目击报告后,其目击者的任务就已经完成!
4:本人第一次目击事件目前被一直说成是“孤证”,我也不想去找证明什么的,我可以给大家一个网址看看
http://t.cn/RA56z4V  这是一个UFO爱好者去我目击现场后写的表述!如果大家看我的新浪微博会知道的更http://weibo.com/2657815484/profile  要不要思考的事就交给大家吧!
5:我不仅有第一次近距离目击事件,还有第二次近距离目击事件,还有证人同时看到,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就这么真实的再次发生了,而且还是大白天,同样,我提供了详实细致的目击报告,价值有多大,也是专家的事,王思潮和相关专家会偷着乐吗!?哈哈!我的任务也是完成了!
6:还有一些不可思议的事发生在我身上,同时得到一同体验的有单位同事,领导和朋友,发生在我身上的UFO一系列事件纯属偶然吗!?我看不是!我认为这都可以为研究UFO提供案例对比的借鉴作用!

外星飞船目击者徐军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24 18:12
游客 159.226.148.x 发表于 2015-6-24 11:50
徐的目击只是孤证,而且仅是口述。换句话说,基本没什么用,除非还有他人目击到,而且清晰拍摄下来。这样 ...

外星飞船被拍摄到的可能性比较小,但不是没有拍摄下来的案例。在我国98年河北沧州空军基地出现的实体庞大的ufo,史料上也没有被拍摄下来的文字记录!大多数近距离目击者也来不及反应过来,除非也有经验再见,而且拍摄装备要好用,ufo还要没很快飞走,如果ufo对你启动防御系统,那都是不可想象的事了,距离近也不是没有风险的!所以,普通目击者如能提供高质量内容的目击报告,详实,细致,ufo外观描述清晰,悬浮或飞机形态如何反应其作功机制,这样的目击报告是珍贵的!懂不!/外星飞船目击者徐军
作者: kkk0001    时间: 2016-3-17 21:24
游客 110.123.152.x 发表于 2015-6-24 18:12
外星飞船被拍摄到的可能性比较小,但不是没有拍摄下来的案例。在我国98年河北沧州空军基地出现的实体庞大 ...

我也写了很多“珍贵”的目击报告,比你的还详实,你要不要?
作者: 韩会民    时间: 2016-3-17 22:03
kkk0001 发表于 2016-3-17 21:24
我也写了很多“珍贵”的目击报告,比你的还详实,你要不要?

          这可不要开玩笑,你如果有目击报告拿出来亮一下,让大家分享一下是怎个详实。
作者: kkk0001    时间: 2016-3-18 18:22
韩会民 发表于 2016-3-17 22:03
这可不要开玩笑,你如果有目击报告拿出来亮一下,让大家分享一下是怎个详实。

他的那种“详实”谁不会?光凭自个张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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